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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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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(学院)

 

1.     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,各种仪器设备及物品应放置有序。严禁吸烟,不乱丢废物,保持文明整洁;

2.      使用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实验室要严禁烟火,不准吸烟和动用明火,建立严格的领取,发放,使用和保管的安全保障制度;

3.      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电炉,确因工作需要,须经后勤批准。下班及时关水关电,消防设施要完备、完好,消防通道保障通畅,不准堆放杂物;

4.      大型精密仪器要有专人使用和维护,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;非专职人员须经过培训考核,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;

5.      凡有贵重设备和器材的实验室,必须加强防盗、防破坏设施。节日、假日、夜间,加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;

6.      发生事故后,应立即组织抢救,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,做好善后处理,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;

7.      实验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负责人,对设备、仪器、电源、电路接头以及门窗防火、防盗措施是否到位要经常检查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;

8.      下班前要整理好设备、仪器及实验材料,断电断水,关锁门窗;

9.      对一贯重视安全并作出显著成绩者,将由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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